第七届湖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 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拟表彰对象 公示公告 根据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七届湖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湘组发〔〕5号),在自下而上推荐、广泛征求意见、深入考察了解、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,经报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确定了第七届湖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及记一等功人员拟表彰对象。为充分发扬民主,接受社会监督,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年11月8日至12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三处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。 联系- 通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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